
根據(jù)疫情防控工作需要,為堅決阻斷疫情傳播,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,忻州市忻府區(qū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,在全區(qū)范圍內開展第三輪全員核酸檢測。
一、采樣時間
2022年3月1日(星期二)14時開始。
二、采樣地點
采樣地點與前兩次一致,由鄉(xiāng)鎮(zhèn)(街道)組織村(社區(qū))所有居民在各自所居住村(小區(qū))的采樣點就近采樣檢測。
三、核酸檢測對象
忻府區(qū)全體城鄉(xiāng)居民(包括本地常住人口、暫住人口、臨時流動人口、外籍人口等),包含管控區(qū)內已做過三次核酸檢測的全部人員。
四、注意事項
(一)集中隔離或居家醫(yī)學觀察人員,不參加本次全員核酸檢測。
(二)接種新冠病毒疫苗72小時內的人員以及參與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工作人員,向居住地所在村(社區(qū))報備后,不參加本次全員核酸檢測。
(三)采樣時請攜帶二代身份證、外籍身份證明等有效證件,做好個人防護,全程佩戴口罩,主動接受體溫檢測,并保持一米以上距離,避免聚集和互相交談,切實防止采樣時交叉感染。在采樣前半小時內不要進食,不要喝水。
(四)為避免人員扎堆聚集,保證核酸檢測工作有序開展,實施分批次、分時段采樣。對行動不便的特殊居民將安排專人入戶采樣。
(五)全區(qū)范圍內的居民如已賦“黃碼”管理,需連續(xù)做3次核酸檢測(兩次間隔24小時)且結果為陰性者,方可轉為“綠碼”。請廣大居民高度重視。
(六)請廣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,注意添衣保暖,照顧好老人、孩子,聽從村(社區(qū))工作人員安排,有序參檢。
(七)接受核酸檢測是廣大居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,請大家積極配合采樣點工作人員做好樣本采集工作。對拒不配合、不支持核酸檢測工作,擾亂秩序、瞞報、謊報、偽造信息的人員,有關部門將按照《突發(fā)公共衛(wèi)生事件應急條例》第51條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0條等法律法規(guī)進行處理。
請大家嚴格落實“非必要不流動”要求,自覺養(yǎng)成戴口罩、勤洗手、多通風、不聚集、一米線等良好生活習慣。對未經證實的消息不發(fā)布、不傳播、不評論,做到不信謠、不造謠、不傳謠。
忻州市忻府區(qū)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
2022年2月28日
(責任編輯:梁艷)